雷河镇2020年度村级后备干部
招考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雷河镇村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和储备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本地公开招聘选拔一批农村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12个村,每村1名后备干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雷河镇户籍(或是祖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中或是中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致富能人、农技人员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身体健康;
4、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定力。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均可;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雷河镇镇组织办;咨询电话:0710-4361859 15871966664(付主任)。
3、需提交材料:报考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3张;《雷河镇2020年度村级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纸质版3份)、雷河镇2020年度村级后备干部招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1份)。
(二)资格审查(12月15日)
报名结束后,由镇组织办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综治、纪检、计生等部门复审。
(三)笔试(12月18日)
笔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知识测试。二是微机操作。
(四)面试(12月21日)
镇党委组织面试专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面试。
(五)考察(12月22日—24日)
面试合格后党委安排各驻村领带班组成考察专班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到户籍所在村与党员群众代表(党员至少3名、群众至少2名)座谈,了解掌握考生的现实表现。
(六)研究决定(12月25日)
考察组向党委会逐一报告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其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
公示(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
将拟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通知本人报到。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用资格。
四、聘用
公示合格者正式选用,与镇政府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由镇党委政府统筹,按1100元/月工资标准发放。镇党委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到镇党政机关各职能科室跟班学习,参与镇党委各项中心工作,或根据需要到所属村参与协助村“两委”工作。同时为每名聘用人员确定一名培养帮扶人,一般由各职能科室党政领导或村支部书记担任。培养帮扶人负责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经验指导、谈心谈话、日常观察考核等。
中共宜城市雷河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雷河镇村级后备干部招聘计划表
村(社区) |
招聘数量 |
性别要求 |
村(社区) |
招聘数量 |
性别要求 |
民主村 |
1 |
女 |
廖河村 |
1 |
女 |
官堰村 |
1 |
无 |
泉水村 |
1 |
无 |
新河村 |
1 |
无 |
胡耳村 |
1 |
无 |
辛常村 |
1 |
男 |
新集村 |
1 |
男 |
七里村 |
1 |
无 |
和平村 |
1 |
男 |
前锋村 |
1 |
无 |
季莲村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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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共招聘12名后备干部 |
雷河镇村级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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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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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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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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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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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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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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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需明确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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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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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名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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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从高中/中专起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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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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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年龄 |
政 治 面 貌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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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意见(个人自荐报名不填) |
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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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雷河镇2020年度村级后备干部招聘
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镇、村(社区)、组及门牌号):
1.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隔离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3.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否
4.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鄂 □是□否
5.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境外/港澳台入鄂 □是□否
6.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
7.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从国(境)外人员有接触史 □是□否
8.本人“湖北健康码”或其他健康通行码是否为橙色 □是□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8类的情况 □是□否
注:1.以上1-9项目中如有“是”的,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有2和/或6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本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捺印):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