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宜城市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继2017年度获评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之后再获殊荣。
同时,宜城市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还有:小河镇、雷河镇两个镇获评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镇;小河镇高康村和符淌村、雷河胡耳村、流水余棚村获评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头办事处紫阳观社区获评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总工会、市法院等10个单位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郑集镇八庙村赵福兰家庭保留省级文明家庭称号。
近年来,宜城坚持以建设宜居宜业幸福之城为目标,以“为民创建,利民惠民”为理念,以务实创建的作风和务求必胜的勇气,举全市之力打好“组合拳”,奏响“大合唱”,着力塑文明之魂、创魅力之城。实行市“四大家”领导包片区、包社区、包网格、包路段的“四包”创文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机制健全、责任明确的创建文明城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和部门整体联动、上下齐创共建的创建格局;采取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开展了“道德模范”“楚都楷模”“身边好人”“宜城百佳”“新乡贤”等评选活动,用身边可敬、可亲、可学的典型感染人、教育人、激励人,引领社会风尚,并培养生力军,广泛开展争当“新时代好少年”活动,不断拓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上下呈现出崇德守德、向善向好的浓厚氛围。今年11月,中央文明委表彰宜城市小河符淌村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赵福兰家庭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